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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新交法明确三大问题 引发各方观点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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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北京市网友 发表时间:2008年1月3日15时3分 IP地址:已隐藏 刷新本页
我的观点:老百姓生命当儿戏 PK 有车族抱怨成弱势群体?
mengfei_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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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方 观 点

机动车辆将越来越多,这种状况下不执行严格的交通管理是不行的,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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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方 观 点

修改后的新交法在“量刑”问题上依然明显偏向于非机动车、行人方,是否还是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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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亲友团
反方亲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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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福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9-6 10:47
1.严格管控,加重加大机动车、尤其是非机动车、行人的违章处罚,避免恶意违章。目前机动车好受控,但非机动车、行人恶意违法多无法掌控;制度不严,违法成本低,肯定违法的更多;
下面举例,如:
1)加大加重机动车违章处罚,如违章超速超载乱行乱拐乱停乱闯的按3倍处罚,针对公检法军等的车按5倍处罚,同时阿公的车责任要落实到单位领导;
2)加大加重非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违章的处罚:按3倍处罚;
3)加大加重行人违章的处罚:按3倍处罚;
2.无责的一方不必赔偿,比如别人打了你,还要你来赔偿一样没有道理,否则势必助长了歪风邪气;
3.建立完善的道路监控系统及其它配套系统,协助交通改善。
搜狐赤峰市网友[已隐藏] 2008-5-31 17:47
如果碰到蓄意自杀的主,怎么办???难道也要车主陪10%???
搜狐广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13 17:28
中国9亿农民,有多少受过国民教育,更何况交通法,
如果不保护弱群体,那请政府花钱免费去教育那些群体.
搜狐柳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9 23:40
尊重生命,文明驾驶,本身就是一种人文关怀!
搜狐北京市网友[已隐藏] 2008-5-9 16:59
这条法律能这样改,就说明了现在的话语权已经掌握在了有钱人的手里。开着车的人当然比行人和非机动车更富有,所以能这样改也就不奇怪了。什么是弱势群体,不用再刻意说明了吧…………
搜狐温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9 12:32
回重庆网友:人权确实很重要,但起码要守规矩吧,你错了然后说什么人权就要无错的一方赔你?对方也有人权的!
搜狐温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9 12:30
回那位意大利网友,“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是行人,就不用争了……”,那要看谁范规啊!如机动车没范规,而行人范规被撞,那是行人自找的嘛!
搜狐温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9 12:26
我的看法一直是:拜托!有种大家都遵守道路通行规则好不好,你违反通行规则还要遵守的人来赔你?
搜狐秦皇岛市网友[已隐藏] 2008-5-9 11:27
cao!交通法就偏向行人啦,怎么滴吧?就这样还有这么多肇事逃逸的。
搜狐滨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9 11:27
回到现实,驾驶员培训有几个能按规定课时培训的学校?这样培训出来的驾驶员,谁见了不害怕。再说了有几个司机不会抢到路?大家一起抢,谁不害怕啊。
搜狐重庆市网友[已隐藏] 2008-5-8 18:43
人权!!!!!!!!!!!!!!!!!!!!!
搜狐东营市网友[已隐藏] 2008-5-8 11:45
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现在的任务是大家都学习交通法,包括行人,和驾驶员,大家都懂法了,碰撞的机会就少,从孩子学起,尊重生命,爱惜生命!!!!
搜狐东营市网友[已隐藏] 2008-5-8 11:45
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现在的任务是大家都学习交通法,包括行人,和驾驶员,大家都懂法了,碰撞的机会就少,从孩子学起,尊重生命,爱惜生命!!!!
搜狐鹤壁市网友[已隐藏] 2008-5-7 16:37
你享受了就得付出责任,撞了白撞肯定不行,有几个司机开车遵守交规的,开着车象在天空飞翔一样--目无一物。
搜狐黄山市网友[已隐藏] 2008-5-7 15:48
人会撞坏车呀???
搜狐淄博市网友[已隐藏] 2008-5-7 12:28
人怎么会撞坏车呀???
搜狐宁波市网友[已隐藏] 2008-5-7 4:15
如果在行人没有责任的情况下,将行人撞死,驾驶员是否被判处死刑?
搜狐北京市网友[已隐藏] 2008-5-7 2:12
开车撞人就没有损失么?光被吓也能死很多脑细胞阿,再说了行人凭什么就能横行在马路上?
什么叫开车必须让行人???在路上大家就应该平等!!!
搜狐北京市网友[已隐藏] 2008-5-6 21:12
法律是保护守法者,在法律面前没有弱者。
搜狐天津市网友[已隐藏] 2008-5-6 20:15
在我国的道路交通中,不但没有形成国外那种车辆让行人的好风气,反而机动车与行人争道抢行,甚至就在有大批行人通过的斑马线附近,还丝毫不减速.相信以上这样的危险情况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非常普遍.要是法律再不向行人方倾斜,那行人只有死路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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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南宁市网友[已隐藏] 2008-9-27 14:19
没有人会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也别以为是行人就可以不看红灯不管交通,有路就走有车就拦,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现代交通,应该是大家一起来遵守交通,无论是行人还是汽车,我们走上一条路就是想要安全便捷轻松舒服,谁也不想招惹上谁,只要我们各自走好我们的位置遵守我们法规。不遵守交通的人把交通安全当儿戏的人说真的死了也活该,当然人道主义上是不应该这样想的。我们汽车绝不耍狠,行人也别以为我就是要这样不让你,看你敢撞我,谁都不要有抵触心理,其实交通是大家都,就要靠我们大家来维持
搜狐北京市网友[已隐藏] 2008-9-7 15:37
非机动车与行人同样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因此法律要体现出公平与平等。
搜狐福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9-6 10:22
机动车违章目前有很多严厉处罚条款,但非机动车、行人违章处罚却起不来作用,非机动车、行人违章成本太低了,助长了非机动车、行人的违法。
严要一起都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要严。
搜狐山西省网友[已隐藏] 2008-8-25 22:25
是个让交通状况得到大大改善的良策。。。看还有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不。。
搜狐山西省网友[已隐藏] 2008-8-25 22:22
你遵守交规就会有安全保障 否则就是交规不严谨 呵呵 大家衡量吧
搜狐山西省网友[已隐藏] 2008-8-25 22:20
促进人人守法 支持
搜狐北京市网友[已隐藏] 2008-7-31 8:55
不违法的到赔钱,公平吗?
搜狐邢台市网友[已隐藏] 2008-7-24 16:13
高速上行人随意横穿,机动车如何避让?
难道让机动车飞过去?
在交通法内应当着重注释一下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的认定和赔偿,我认为机动车在封闭高速公路上与非机动车和行人相撞无责任,相反行人非机动车还应赔偿所带来的损失。
搜狐北京市网友[已隐藏] 2008-7-21 10:28
如何判定是否故意?没说清楚呀。这对执法提除了新的问题。依然欠公平。
搜狐贵州省网友[已隐藏] 2008-7-3 8:5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生来平等,车主也是人!无强弱之分!
搜狐温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6-30 15:14
怎么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搜狐江苏省网友[已隐藏] 2008-6-29 19:4
有人说应该尊重生命、文明驾驶,关键是你文明驾驶、他不尊重生命,这也要叫人文关怀??
搜狐江苏省网友[已隐藏] 2008-6-29 19:3
先不管其他人,我反正是遇到过一次,车刚停旁边,准备购物,就来了一位,说是遇了他的电瓶车,还拿着一个小盖子,我晕,他说的地方,离我停车的地方要有1里路。我打电话给交警,来了后,我说不是我碰的,可以看我的车身有没有刮痕,检查后也确实没有,给果交警说让我给他20元算了,要不处理也麻烦,因为一处理我的车和他的车都要暂扣,晕,我说这交法,是不是该针对这种情况,应该让非机动车主应该赔偿机动车主还要加以处罚呢?
搜狐天津市网友[已隐藏] 2008-6-27 10:19
我一个月就碰2次碰瓷的,碰了瓷还特有理,对于自行车,行人应该更加强管制!
搜狐安徽省网友[已隐藏] 2008-6-17 12:2
谁造成的过错谁承担责任,这才能体现最起码的公平原则,而不能分强弱、贵贱、贫富,试想一下一个乞丐把一个百万富翁打残了,就无须承担责任了吗?!
搜狐杭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22 17:7
那些行人,不守交法,难道还是我们这些守交法的人赔钱?本身责任要分清的,谁的责任就谁责任
不守交规的撞了就是应该白撞,上学老师怎么教,爹妈怎么教的?不应分什么强者弱者谁有理就应该听谁的
搜狐杭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18 11:35
靠!怎么不说说那些专业碰瓷的?他就躺在你车后面说你刮他了,轻者几百几千重者去医院呆着不出来。特别是开车新手。我们这已经发生好多起这种事了。请问法律怎样对待?人家就明着钻法律空子怎么办?
搜狐广州市网友[已隐藏] 2008-5-13 11:48
规则要跟国际接轨,行人乱过马路一样重罚
搜狐东营市网友[已隐藏] 2008-5-13 8:42
靠!怎么不说说那些专业碰瓷的?他就躺在你车后面说你刮他了,轻者几百几千重者去医院呆着不出来。特别是开车新手。我们这已经发生好多起这种事了。请问法律怎样对待?人家就明着钻法律空子怎么办?
社区用户:天柱浪子[已隐藏] 2008-5-12 17:1
其实谈不上孰强势孰弱势,说到人文关怀,车辆同样是由人驾驶的,所以立法的出发点应该着眼在谁违章谁负责上面,赞成各行其道,否则,违章的一方就应该承担违章所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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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网友精彩发言

搜狐威海市网友 [已隐藏] 2008-9-23 15:16
我没车,觉得法律缺乏公平;应该是谁违规谁买单!
社区用户:摆脱传统的束缚 [219.232.202.*] 2008-6-30 17:8
无论是行人、骑车人还是开着汽车满街跑的司机来说,道路交通中这些人都是参与者,大家在道路上的路权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各方都有各自的路权。例如说,人行横道灯为红灯、而机动车道为绿灯的时候,那么这时候机动车拥有优先通过权,而行人则没有;还比如在十字交叉路口,应该任何时候都应该左拐车辆避让直行车辆,自行车也不例外。如果在这些情况下,没有通行权的行人和车辆与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发生了碰撞,那么行人或者违章的自行车和车辆应该承担全部违章责任。
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中关于无过错责任的规定,那么无过错一方应负担10%赔偿责任。
道路是大家的,所有参与者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不应该照顾某些貌似弱势的群体而出台一些保护性措施,例如最早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机动车负全责的规定,从表面上看是保护了行人,但从实际上看,是纵容了行人、非机动车等中国国内最大的道路交通参与群体的集体违章违法,因为他们总觉得在“路上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反正你车不敢撞我”的心态,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道路交通的日益恶化,加剧道路的拥堵、甚至瘫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让所有的参与者平等地享受交通带来的便利,同时都严格遵守交规、做到令行禁止,那才是真正地爱护生命。说句可能很多人不爱听的话,如果当初把交通法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无责方只承担10%”的话,并且判决几起案件,那么公路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横穿二环主路、高速公路而引发的血案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和我老婆平时不开车的时候,都严格按照交规走,哪怕是过人行横道,也必须是绿灯的时候,多看几眼以后再通过。因为毕竟还有违法违章车辆在道路上不顾其他人的安全而肆意胡开。我希望所有的司机都能在这个问题上慎重,毕竟现在的法律法规对于驾驶员和车主来说还是不完全公平的,为了自己和全家的幸福,慎重慎重。
搜狐太原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29 11:0
法律规范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是:行人与车辆各行其道,各遵其规这样的社会规范的普遍深入人心,当前车辆大量进入普通人的生活,尊重人就要尊重车,尊重车也更加扩大了尊重人的范畴,我们在跨向现代社会,就要接受现代社会的普遍规则!包括人也包括车
搜狐上海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13 9:30
制定法律时,不要将开车者与非机动车、行人对立起来。
法律是为了保障所有公民的正当权利。开车者、非机动车、行人都是我国公民,那么,应该谁有过错谁负责。
开车者违章肇事,应严厉处罚!非机动车、行人违章肇事,就不应由开车者负责!
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质上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才能推动社会前进!
搜狐郑州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12 7:24
回美国网友:是不是美国行人也是行人不看红绿灯,过街不走人行道或天桥或地道呢?是不是在高速路随意行走,随意横穿快速路,有车我不让,你得赔我呀。太幼稚了。
搜狐潍坊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11 22:14
关键是要增强国人的交通意识,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虽然说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弱者,但是行人也不能无视机动车的存在而去故意违规吧?
搜狐阿拉善盟网友 [已隐藏] 2008-5-10 23:5
我觉的这个问题没争执的必要,和杀人偿命一个道理,就是谁错谁赔的理啊,以人为本,行人是人,开车的还是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如果行人权利高于机动车驾驶员,只会是诈骗案件上升,现在这样的弊端早已显现,尤其是本地行人看见外来车辆就想骗点钱财,电视上报道多起这样的诈骗案件了,说到底就是过于保护行人的权利引起的。
搜狐镇江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10 17:39
如果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撞坏汽车也应该赔!
搜狐长沙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10 15:27
我没车,觉得法律缺乏公平;应该是谁违规谁买单!
搜狐网友 [已隐藏] 2008-5-10 12:54
法律无情
搜狐广州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10 8:40
关键是保险要到位,道交法保护了保险公司利益
搜狐沧州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9 10:21
建议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可以不让他陪,但如果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撞死了人,是否按故意杀人来判?那个时候你们就知道出钱来摆平,但是钱能和命比吗?
搜狐北京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8 23:35
不管行人还是机动车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谁违章谁买单,对行人应由一定的照顾,如果机动车无责任,也应该对行人有一个基本的保障。
我认为修改后的道交法更为合理。
搜狐泰安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8 19:59
把路修好让车和人都能各行其道,
搜狐美国网友 [已隐藏] 2008-5-8 13:24
我国应借鉴国外的经验,美国纽约人多,车多,很少听说车撞人的事,因为车子撞人要负全责,还要赔巨款,所以开车的人要小心开车,礼让行人,大家都很和谐。
搜狐吉林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8 10:18
行人要严管
搜狐北京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7 2:10
开车违章肇事,加大处罚!!!!行人违章,撞死活该!!!!!
搜狐长沙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6 21:56
我买了一个车,我就成了强势群体了,可笑!
搜狐上海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6 17:28
一句话,谁过错谁掏钱。
搜狐大连市网友 [已隐藏] 2008-5-6 16:46
新交法的出台,社会各界是否进行了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交通管理部门不仅要严管司机,同时也要严管行人,行车路线、斑马线都要画清晰,不要一出了问题都是肇事车辆和行人的事。关于10%的赔偿,严格的说无责就不应该赔,如果就是要赔,也不应千篇一律,因为这只是道义上的安抚,应根据司机的经济实力来确定。任何一名司机都不愿碰撞具有生命的动物,更何况是人呢?除非这个司机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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