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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质疑精神病院收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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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7年10月17日10时37分 IP地址:已隐藏 刷新本页
我的观点:精神病院该不该强制收治病人?
mengfei_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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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方 观 点

精神病人在发病时是没有自知力的,就会拒绝治疗、拒绝住院,听任其拒绝治疗延误大好治疗时机是一种罪过,多数情况下只能强制治疗。同时,对无人监管的病人更该强制收治,避免造成危害他人安全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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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方 观 点

对精神病人的收容一定要按照老百姓能够接受的常理来处理,而不是听从旁人的说法而强行收治所谓的“精神病人”。尤其在“病人”极力辩称自己正常的时候更应该慎重,否则对病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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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亲友团
反方亲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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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贵阳市网友[已隐藏] 2008-2-20 15:0
应坚决予以收治!精神病患者随时有发病的可能,不能等出了事再进行收治,那样对他人是不负责任的。法律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做了任何触犯刑法的事,都是不负刑事责任的,这对受害者来说是不公平的,精神病患者要人权,正常人就不要人权了吗?!为什么正常人受害就不能让精神病患者承担责任?难道正常人受害就只能人活该倒霉?这难道不是对正常人人权的一种践踏?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精神病患者应坚决予以强行收治!不能任其发展!不能让精神病患者有危及他人危及社会的机会!要防范于未然!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24 21:5
不可以一个医院的疏忽大意而关起门来不治病,治病是对病人而言的,送进医院首先应是问病人怎地把他[她]送进来的,患了怎样子情况,如果是了解到没精神病被强制送进来是可以告诉公安局进行查询直到追究责任!!!而不应是送进来就电打或是采用各种不合理的措施!!!所以凡是认真负责就不会出错!!!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24 19:38
懂精神病支持强制不懂随大众的反对医生不为钱就不会出错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24 18:32
精神病者不难判断出来的,一般是危害社会才会被收治,一般是出事了才收治,没出事不应收治,着就是要与精神上是怎样子的结果判断,谈吐流利,不会乱说乱动,有理有据的不是精神病者!!!!!!!!!!!!!111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9 6:0
现在的精神病确实是难治的病,就是目前的脑部开刀进行手术切断神经部分连接,也还是要吃药,不吃药还是会返复,没有确实可靠的办法,吃药会引起手脚抖动,流口水,爱睡觉,疲乏,冒虚汗,,,叫做锥体外系副反应,吃药时间长了就会不吃药,而不吃药就患病起来,就会出案子的!!另外是药也贵,反应小的更贵,一般家庭受不了,关起来铐手脚铐也不是办法,只有统一关铁笼房去治,才会对别人有安全感!!!!!!!!!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9 3:53
要关起来治疗!!!这才能使健康人的生命得到保证.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3:54
应该把他们关起来,接受治疗,既保证了他们生病能得到人道的待遇,也避免了他们在社会上干扰别人和受到别人的欺凌伤害.对那些偏街跑的艾滋病人也应统一隔离治疗,目前对社会安定影响很大.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2:51
精神病应统一收治,因精神病在吃药后还好,但一发病[尤其是狂暴症]是会伤害别人的,有如疯狂狗一样子,对人[无论是亲人或不是]都很危险!!所以必须政府加强重视,拿出资金来救治,法律定的精神病杀伤人无罪,那么就应关起来让不杀伤人,就应免费强制医治!!!!!!!!!!!!!!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1:32
坚决收治。关起来,不要让他们危害社会。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1:25
精神病人应该加以合理管理,不能因为他们有人权就不管理了,如果只强调他们的人权,那么他们犯罪怎么判无罪呢,那样被他们伤害的人多么冤啊。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9:47
对精神病人的放纵就是对健康人群的蔑视.强烈建议对无人管教的精神病人与普通人同样对待!!!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9:46
精神病人发病的时候并不清楚自己再做什么,而他们的怪异举动会给大多数人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我绝对支持强制收治!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9:26
应该!!!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6:39
我是做物业服务的,记得前年遇到一个用户到我们那闹事,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嘴里不停的说着我有精神病,杀了你们也白杀怎么怎么的。。。当时我就在想是精神病就能随便杀人了吗?那天要不是人多拉住,我估计我那哥们早挂了!我觉得还真的把那些有问题的都给关起来,要是真的他们杀人白杀,万一哪个人病犯了跑大街上乱砍人,那死的人也太不值了!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6:5
不知道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4:51
强制收住没有自知力,又不能在家属管理下服药治疗的患者,是符合患者、家庭及社会各方利益的。关键是如何在收治前做好病情的了解工作;收治中如何充分人性化的做好收治工作;收治后如何在充分尊重患者的前提下,做好患者的管理、护理工作,特别是在患者自知力恢复后应尊重患者对治疗方法和药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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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天津市网友[已隐藏] 2008-1-26 13:24
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2-1 23:15
是个难题,其实是否是精神病患者的界定有时候是很主观的,并不一定正确。如果那些所谓的患者不会有暴力行为,我觉得他们就不应该被限制自由。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2:58
要讲人道主义,不能把病人当动物或犯罪分子一样强制关起来,这和无期徒刑没多大区别,更有的医院仅凭一个电话就把健康当作精神病人绑去关几年,并天天注射入几升药水(这种药水副作用很大,有损身心健康),这是医院为了赚钱就抢病人来医,这是和强盗行为有多少区别?医院治疗病人是可以的,但要有专门合法机构诊断认定是精神病人且必须强制关押治疗后,才能交由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病人好转后向一监督机构申请回家且经批准后可回家养病,不能关人一辈子啊!精神病院又当公安?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2:44
要讲人道主义,不能把病人当动物或犯罪分子一样强制关起来,这和无期徒刑没多大区别,更有的医院仅凭一个电话就把健康当作精神病人绑去关几年,并天天注射入几升药水(这种药水副作用很大,有损身心健康),这是医院为了赚钱就抢病人来医,这是和强盗行为有多少区别?医院治疗病人是可以的,但要有专门合法机构诊断认定是精神病人且必须强制关押治疗后,才能交由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病人好转后向一监督机构申请回家且经批准后可回家养病,不能关人一辈子啊!精神病院又当公安去抓人,又当法官判决强制关押,又当奸商压人强买强卖药品,又当物价局定价收费-----这能不乱套吗?医院是国家执法机关吗??!!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2:18
精神科是一门医学科学体系,医师要通过详尽的病史(现病史、过去史、家族史)、仔细的检查(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包括对其感觉、知觉、思维、情感、意志、行为、自知力、人格、智能,和辅助检查),综合判断,按照诊断标准(症状标准、严重程度标准、病程标准、鉴别诊断排除其它情况标准),才能作出疾病诊断。所以,不可能只是“听从旁人的说法而强行收治”。误解之深,说明我们对于精神卫生服务和知识的宣传不够!看到有人对此题目感兴趣,好苗头,有希望。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22:3
基本人权是生存权,老百姓也会这样认为。所以必须的强制治疗是为了病人和社会的最大利益。正方反方意见并不矛盾。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9:1
首先给人下一个定义,再来讨论人权!精神病人有人权、有自由了,正常人反而没了人权甚至生命权,这叫什么事?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7:13
精神病人也是人,也有人身自由权,医院强制收留病人治疗就是侵犯病人的人身自由权。何况有许多正常人因为某些人几句说自己有病的话就被医院强制收留,更是让人让人痛心疾首。
搜狐网友[已隐藏] 2007-10-18 14:15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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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网友精彩发言

搜狐网友 [已隐藏] 2007-12-1 23:17
看了《飞越疯人院》,心情极度沉重!
搜狐网友 [已隐藏] 2007-11-16 13:7
我认为首先从科学的角度制定相关的法律,保证病人的合法权利!
病人也是人,不应该强制其人身自由!
由于精神病的治疗还在人类摸索阶段,建议我国医疗机构多与国外相关单位交流经验,提升医疗水平。
搜狐网友 [已隐藏] 2007-10-18 23:52
不给钱他们才不治呢?平均2500元一个月的费用,谁家也承担不起,家里人又不能24小时看着!所以他们才会满大街跑也没人管!政府应该出台政策才是.
搜狐网友 [已隐藏] 2007-10-18 21:51
精神病院为了经济利益收治病人,同时又没有起码的法律制约,为所欲为者利欲薰心做出极端恶劣的事来也不为怪。
搜狐网友 [已隐藏] 2007-10-18 19:48
我生活的周围时常见到蓬头垢面的真精神病患者,精神医院接到电话会收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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