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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周刊11期第三页网评周刊11期第三页  
 
 
网评周刊11期第三页
[新闻摘要]:6月5日深夜,这位以研究反腐闻名的官员一口气谈了三个小时。话题只有一个:在中国,如何“捕鱼”,王把腐败官员比喻成“鱼”。对于这一点,在6月12日下午召开的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提出,要本着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司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产返还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网友热评
  搜狐网友?发表时间:2006年6月15日17时13分?IP地址:222.82.230.* 在我看来不给贪官于死刑为好。 1,对追缴巨额违法财产有实际需要。2,对保护伞及涉案人员揭发有实际需要。3,不于死刑是让其以徒刑的形式饱受精神折磨,对后来人有威摄需要。4,修改刑事法律,视情节对贪官不以减刑,不得假释。5,加大服刑期间劳动改造强度,努力为社会创造财富。
  搜狐网友?发表时间:2006年6月15日17时0分?IP地址:已隐藏 如果这样的话,就目前来看,那些视财如命的贪官该由什么来加以遏止?一个贪官的非法所得,能养活多少含辛茹苦,到头来却挣不到多点养命钱的普通百姓?难道一个贪官的命,就能抵得那么多普通百姓的命吗?不明白反腐专家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建议?难道说,贪官入狱后,国家还要拿出纳税人的钱再养活着他?不理解。最起码这样的做法不适合目前国家的发展状况,也不适合大众的心理接受能力。试看现在还有多少人——普通百姓,在为基本的生计而劳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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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观点:废除贪官死刑是反腐的最佳方法吗?
网评周刊11期第三页是.要和国际接轨才能保证外逃贪官被引渡,用死刑来遏制腐败是不现实的而且被贪官利用惯例钻了空子.只要没有伤及人命,理所当然也不适用死刑咱们国家就是欠缺法律的国际接轨才导致很多的国际事务被动
网评周刊11期第三页不是。国家应该制定严格的死刑界限。比如贪污受贿多少是死刑犯罪。只有这样才可以给哪些贪官一些警告。可是我国现在没有这样的法律条文,腐败分子贪污几千万都没有判死刑贪污数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多。
搜狐网友[IP:59.33.210.*]?? 搜狐网友[IP:221.219.72.*]??
目前贪官越来越多!原因很多。治理起来十分困难复杂。杀不解决问题,不杀更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应保留杀! 有死刑贪污的还这么多,没死刑了那还不放心大胆的贪
搜狐网友[IP:已隐藏] 搜狐网友[IP:60.215.189.*]??
在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不高以及道德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大谈废除贪官死刑,无疑助纣为虐,居心叵测. 我看是判死刑的标准有点低,才导致如此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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